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,“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”。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党员、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、提出明确要求。本文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,邀您一起学习领会。
好干部是选出来的,更是管出来的
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。从严治党的重点,在于从严管理干部,要做到管理全面、标准严格、环节衔接、措施配套、责任分明。——2014年12月,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
好干部是选出来的,更是管出来的。严管就是厚爱,是对干部真正负责。要坚持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,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。
——2018年11月26日,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
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、适应新时代要求、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。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激励干部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。——2022年10月16日,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
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、岗位越重要,就越要加强监督
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。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“关键少数”中的“关键少数”。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、连锁反应,甚至造成区域性、系统性、塌方式腐败。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“好干部”沦为“阶下囚”,有理想信念动摇、外部“围猎”的原因,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。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、岗位越重要,就越要加强监督。——2016年1月12日,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
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,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,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,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。
——2017年10月18日,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
要从源头着手,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,更加常态化、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。要着力减少腐败机会,抓住政策制定、决策程序、审批监管、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,严格职责权限,规范工作程序,强化权力制约,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。要有效防止腐败滋长,把反腐败防线前移,加强日常管理监督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、层层设防。——2022年6月17日,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
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、应尽之责
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,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抓没抓住。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现象,主体责任落实不力,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。各级党委(党组)不能当“甩手掌柜”,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、应尽之责,真正把担子担起来,种好自己的“责任田”。党委(党组)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,既要挂帅又要出征,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要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要进一步健全制度、细化责任、以上率下,层层传导压力,级级落实责任。要在巩固省区市、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,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。从严治党,首先是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,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。——2015年1月13日,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
要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发挥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、制度优势,压实各级党委(党组)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“一把手”第一责任人责任,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,健全各负其责、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。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,发挥政治监督、思想教育、组织管理、作风整治、纪律执行、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,打好总体战。
——2022年6月17日,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
坚持责任上全链条,压实各级党委(党组)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,推动各级党委(党组)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“一岗双责”,让每名党员、干部行使应有权利、履行应尽责任,做到权责对等、失责必问,压力层层传导,责任环环相扣,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,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。——2023年1月9日,习近平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
来源:党建网微平台